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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DG16 - 和平、正義及健全制度

細項指標 Targets and Indicators
  • 大幅減少各地各種形式的暴力以及有關的死亡率。

    16.1 減少各地的暴力

  • 16.2 保護兒童免受虐待、剝削、販賣和暴力

    終結各種形式的兒童虐待、剝削、走私、暴力以及施虐。

  • 16.3 促進法治,確保平等訴諸司法

    促進國家與國際的法則,確保每個人都有公平的司法管道。

  • 16.4 打擊組織犯罪和非法資金及武器流動

    在西元2030年以前,大幅減少非法的金錢與軍火流,提高失物的追回,並對抗各種形式的組織犯罪。

  • 16.5 大幅度减少貪污賄賂

    大幅減少各種形式的貪污賄賂。

  • 16.6 建立有效、負責和透明的制度

    在所有的階層發展有效的、負責的且透明的制度。

  • 16.7 確保做出反應靈敏、包容各方、具有代表性的決策

    確保各個階層的決策回應民意,是包容的、參與的且具有代表性。

  • 16.8 加强參與全球治理

    擴大及強化開發中國家參與全球管理制度。

  • 16.9 提供普遍的合法身份

    在西元2030年以前,為所有的人提供合法的身分,包括出生登記。

  • 16.a 確保公眾獲得資訊和保護基本自由

    依據國家立法與國際協定,確保民眾可取得資訊,並保護基本自由。

  • 16.b 加强國家機構以防止暴力和打擊恐怖主義和犯罪

    強化有關國家制度,作法包括透過國際合作,以建立在各個階層的能力,尤其是開發中國家,以預防暴力並對抗恐怖主義與犯罪。

  • 16.c 促進和執行非歧視性法律和政策

    促進及落實沒有歧視的法律與政策,以實現永續發展。

推動成果 Progress

制定規章及監督單位,杜絕校園貪污、犯罪

  1. 本校工作規則中明訂員工有貪污行為者,經判刑確定,不得僱用,逕予解聘。(本校工作規則第四條)
  2. 設有 稽核組,依規定對學校法人及學校內部控制進行稽核,以衡量各單位業務對現行人事、財務與營運所定政策、作業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,以防弊端。
杜絕校園貪污、犯罪

24小時校園安全

  1. 與當地警察局簽訂安全支援協定,加強防治毒品與不良幫派入侵校園,消弭校園暴力事件,共同維護校園安全,以協力營造「健康安全,溫馨祥和」之學習環境。
  2. 設有校安人員,以及校園監控系統,保障校園24小時安全。
24小時校園安全

透明、公平、包容性組織運作

  1. 本校訂有學生會組織章程,依法設有學生會,以保障學生權益、維繫校園和諧、增進學生福祉。
  2. 本校訂有校務會議章程,校務會議包含校長、副校長、一級主管、教師代表、職員代表、學生代表等,以開放、溝通,廣納各方建議,推動組織運作。
透明、公平、包容性組織運作

財務健全、透明公開

  1. 本校公開財務資訊包含:會計師查核報告書、預算書、決算書、內部控制制度建議書。
  2. 依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,審慎規劃財務收支,健全之預算、會計制度,嚴謹的會計審核程序。至112學年度止,累積淨收入達新台幣38億6,512萬元。
財務健全、透明公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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